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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具的使用方式及其维护事项
作者:时间:2022-11-30 9:22:34

起重载荷不得超过吊具的极限工作载荷,且使用前对所有吊具做目测检查,并根据起重载荷核对其极限工作载荷,符合后方可投用

吊链所承受的载荷随其分支与铅垂线的夹角的增大而增大,夹角超过限定值,将导致吊链局部过载;同时产品的极限工作载荷也不能作为选用吊链、吊装辅具或起重吊装圆环链的依据。(夹角超过限定值时可通过吊梁吊重物或采取提高钓点之类的方法解决)

吊链各分肢与铅垂线的夹角不得大于60°(即对应分支间的夹角不得大于120°)。图示为吊链起吊10吨重物时,分肢所承受的载荷与角度的对应关系。

采用穿套式结索法吊装,绳套的自然夹角一般为120°。严禁重物起吊后以任何方式(如敲击等)改变吊链捆绑状态。以外力强行改变绳套状态,会使绳套夹角大于120°,将造成吊链局部过载。

起重机械吊钩的吊点要力求与吊重重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是吊重处于稳定平衡状态,防止提升时产生滑动或倾覆。

为防止吊重在吊运中产生倾覆活滑动,栓挂点应在吊钟中心上方,或使吊链分肢与水平线的夹角α大于吊重重心与栓挂点连线与水平线相交的夹角β;多肢吊链吊重时,为保障吊运的稳定和平衡,各分肢与铅垂线的夹角不小于15°,即对应分支夹角不小于30°。

多肢吊链吊挂中午时,对重物的夹紧力随吊链分肢间夹角的增大而增大,当中午强度和任性较低而不能承受过大的夹紧力时,应尽量减小吊链分肢间夹角,避免过大的夹紧力对被吊物造成破坏。

吊装辅具组件的级别不得低于圆环链级别。

链环之间禁止扭转、扭曲、打结,相邻链环活动应灵活。

需在冲击振动条件下和严重腐蚀环境中(如腐蚀气氛和酸性溶液中)使用的吊具需特殊订货。

吊链的极限工作载荷随使用环境温度的变化而不同(具体变化如下表),如需呀在超过400C°的高温条件下使用,应特殊订货。

链条之间禁止采用非正规联接件链接。

重物应挂在吊钩钩槽的很底部,切不可挂在钩尖处(如图一),一般情况下,起吊重物时,钩口应向外

承载圆环链禁止直接挂在起重机械吊钩的钩尖上或缠绕在吊钩上。

起吊重物时升、降、停要缓慢平稳,注意被吊物重心平衡,避免冲击载荷,不得长时间将重物悬挂在吊链上。

吊挂没有适宜吊耳、吊环螺栓的物品时,单肢和多肢吊链均可采用穿套式结索法

圆环链环绕被吊物时,棱角处须加衬垫,以防圆环链及被吊物损坏。

采用吊篮式结索法吊挂重物时,在被吊物过大或易对圆环链造成损伤的情况下,可以由同规格的圆环链分上下两部分组合使用,既可方便圆环链捆绑重物的操作,又可对易损的下部进行随同更换,降低更新成本。

不要试图从重物下强行拉出吊链或让中午再吊链上滚动。

卸载后空载提升的吊链和多肢承载吊链的空载分肢,下端部应反挂到起重机吊钩上或上端部的配件上。

吊链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打、扔碰和在地上拖拽;要防止从高处坠落,以免造成吊链变形、表面和内部损伤。

吊链使用后应做清洁和相应检测,无异常应将其放置在专用支架上,不得放在地面上;主环搁置在架托上,下端辅具反挂在吊链上端部辅具或支架上,起重吊装圆环链不得堆压存放在地上,应悬挂或码放在货架上。所有吊具存放要清洁,干燥后涂防锈油。存放地点要通风、干燥、无腐蚀气氛。

吊具的检测

检测前必须清楚表面油污及脏物。清除方法不得损伤金属本身,不得采用可能引起氢脆、过热或掩盖裂纹及表面缺陷的方法。

新吊具使用前用户必须检测相关尺寸和表面状态,并将原始数据和状态计入周期检查卡。以后在使用期内每六个月由用户专业人员进行全面检查,将结果计入周期检查卡,并同原始数据及状态进行比较。根据检测情况做投用、修复、更换或爆发处置。

吊链检测标准

吊链允许的磨损值不得超过圆环链棒直径或辅具厚度的10%

从主环不弯曲的平面算起,主环扭曲超过10°应报废

吊链的任何部位出现裂纹、玩去或者扭曲现象和环铰间有卡死或僵涩滞阻等现象不能排除时禁止使用

链条和单环的长久性伸长均不得超过原厂的5%

吊链出现下列情况应到原厂修复或者更换

上、下端部配件变形、损伤

圆环链个别环伸长、或者个别部位出现明显磨损

C在链环或辅具上出现裂纹、切口、受热变色、过度腐蚀、链环弯曲或变形以及其他缺陷

吊钩报废标准

裂纹

危险断面磨损或腐蚀达原尺寸的5%

钩身的扭转角超过10%

吊钩的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0%

吊具不允许自行修复或在加工(焊接、加热、热处理、表面化学方法处理),如必须进行上述处理,应送回原厂家或在原厂专家指导下进行。

用户要妥善保管产品的合格品文件,保护产品标识铭牌。合格品文件无或不全、标志铭牌丢失或固封损坏,无周期检查记录,产品将不能承保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产品责任险。